根据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定点医药机构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医保发[2019])37号)、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简化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协议管理的通告》(晋医保办函[2019])95号)和《晋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我市医疗保险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实行申报承诺准入的通知》(晋市医保发[2020]31号)文件要求,经零售药店自愿申请并签订申报医保定点服务诚信承诺书,现将陵川县心意大药房店、山西华冠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附城西街广场店拟确定为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单位,现向社会各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0年10月30日至2020年11月3日。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向我中心反映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我们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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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