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知识
国家颁布的语言文字的标准一般有哪些?
汉语拼音方案 (1958.2.11发布)
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1996.1.22发布,1996.7.1起执行)
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 (1985年发布)
简化字总表 (1986.6.24重新发布,简化汉字2235个)
现代汉语通用字表 (1988.3.25年发布,共7000字,规定了汉字字形标准)
现代汉语常用字表(1988.1.26发布)
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 (1955.12.22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点符号使用法 (1995.12发布,1996.6.1实施)
关于设置副牌的要求
学校、公共服务行业的名称牌、招牌上出现手书的繁体字、异体字,需要在旁边配放规范字副牌。
关于外文和汉语拼音使用要求
公共服务行业的名称牌、招牌中如果使用外文或汉语拼音书写,外文或汉语拼音必须译写或书写正确,符合正词法规则,标牌上部五分之三的区域标注汉字名称,下部五分之二的区域标注汉语拼音或者外文。
陵川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