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2017年度工业转型升级行动方案

发布日期:2017-08-02   作者:罗珊   来源:经信局   阅读:次   字体:[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为贯彻落实省、市“转型升级攻坚年”活动,积极支持我县工业企业保产稳产,做大做强,鼓励实施技术改造,加强产品研发,扩大生产经营,培育先进产能,发展新兴产业,提高质量效益,增强发展信心,着力在全县培育一批潜力发展企业、转型发展企业,培植涵养税源,助推工业转型升级,促进县域经济稳步增长,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级有关工作会议精神及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11613”发展战略,按照“发展绿色循环工业”总定位和“提升改造传统产业,做优做强优势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总要求,以推进“供改”和“综改”为主线,以“腾笼换鸟”和“凤凰涅槃”的决心和勇气,向项目要发展,向创新要动力,向管理要效益,在“接链补环”发展新型工业上实现新突破,着力打造陵川工业经济“升级版”。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转型升级攻坚年”活动,在全县打造3-5个年产值达亿元的成长型骨干企业和2-3新兴潜力企业,确保各项主要指标圆满或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1%,非煤产业增加值比重达35%,外贸出口总额完成550万美元,工业新兴产业投资比重达60%,工业转型项目投资完成6.6亿元,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幅、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等约束性指标控制在市下达指标以内。

三、主要路径及扶持政策

县政府设立工业转型升级发展资金,重点扶持新兴产业、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和工业企业扩大投资、改造升级、管理创新、质量兴企等,为企业发展雪中送炭,为产业转型加油助力,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强劲支撑。

(一)保产稳产发展一批。鼓励企业通过县域金融机构获得信贷资金支持,用于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流动资金周转问题,切实保障企业健康运行。对当年获得一年以上(含一年)新增银行贷款且产量同比增长达5%、年销售收入达1000万元的非煤企业(含煤炭深加工企业),新增贷款部分按当年银行短期贷款基准利率一年期进行贴息,最高不超过5万元。

(二)改造升级发展一批。鼓励企业加大技改和节能减排投入,应用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加快生产工艺、装备的升级换代,积极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全面提升装备水平、生产效率、资源综合利用率和市场竞争力。对运用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对现有生产设施、工艺进行改造升级,投资在300万元以上的非煤企业,按当年完成投资额的3%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技术创新发展一批。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开展产学研合作,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对企业正在组织实施技术创新项目的,按实际投资额的5%进行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企业技术中心当年被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被认定为省级技术中心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被认定为市级技术中心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

(四)培育上规发展一批。鼓励中小微企业上规入库和规模以上企业上台阶,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对当年投产且当年纳入规模以上企业进行统计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在库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企业按新增纳税额的5%给予奖励,非煤企业按新增纳税额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五)扩产拓市发展一批。鼓励畅销产品和新产品企业扩大生产,开拓国内外市场,不断扩大市场份额。对规模以上企业扩大生产新增用电量予以补贴,补贴标准为0.05元/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新增外贸自营出口企业首次实现外贸出口业绩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外贸企业较上年新增出口额,每5万美元补贴1000元人民币,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企业当年在“新三板”挂牌的,一次性奖励8万元。

(六)加快建设发展一批。积极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装备制造、功能性食品、药食同源食品等新兴产业项目,鼓励企业加大投资力度,加快建设速度,早日建成投产。对当年投资计划在3000—5000万元之间且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视工程形象进度,完成土建主体的奖励20万元,完成主要设备安装的奖励30万元,投产运行的奖励50万元;对当年投资计划在5000—10000万元及以上且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视工程形象进度,完成土建主体的奖励30万元,完成主要设备安装的奖励50万元,投产运行的奖励80万元;未完成年度投资计划,但实际完成额达5000万元以上的,按完成额的0.3%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同一主体涉及奖励项目与县级其他奖励项目相同的(不包括上级奖励),按最高一项执行。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发改局、经信局等相关单位及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经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经信局局长兼任。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为推动全县工业转型升级凝聚强大合力。

(二)强化企业服务。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要高度重视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围绕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督促、协调和指导企业,在实现“六个一批”上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同时,要扎实推进服务企业常态化工作,建立工作台账登记、销号制度和服务企业联席会议制度,受理和解决企业反的合理诉求,宣传惠企政策,跟踪解决一批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努力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强化运行监测。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工作分析、研判和调度,不定期对企业进行现场监测服务,重点监测企业主要产品价格走势、重点项目建设进度、能源消费情况等多项指标,认真研判经济运行中的难点、重点问题,及时提出对策、措施,努力促进全县工业经济平稳运行。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新闻单位要围绕县委、县政府推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决策部署,开设专栏专版专页,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及时总结推广企业转型升级的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报道创新发展先进典型,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企业发展和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浓厚氛围。

(五)强化过程监管。县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安排、拨付和监管;统计、发改、国税、地税、供电公司、人行等相关单位负责企业申报资料的核实;县经信局于次年2月底完成上年度申报资料的初审,并在报送工业转型升级领导组审核通过后,协调财政部门及时完成资金拨付。对当年发生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节能环保不达标以及存在严重违法失信等行为的企业,取消本年度申报资格。对工作过程中的重大事项或不可预测等情况,将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经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给予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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