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专题专栏 > 行政服务

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务改革和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07   作者:管理员1   来源:系统   阅读:次   字体:[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务改革和管理办公室主要
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山西省政务改革和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2月24日 
 



山西省政务改革和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撤销山西省物价局设立山西省政务改革和管理办公室的通知》(晋办发〔2016〕6号),设立山西省政务改革和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政务办),副厅级建制,由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管理。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职能转变、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相关决策部署,指导、协调、监督、推进全省政务改革和管理工作。

  (二)组织开展全省政务改革和管理有关重大和长远问题的调查研究,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省委、省政府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政务改革措施。

  (三)负责对全省政务服务工作进行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监督管理,推进省、市、县、乡镇(街办)、村(社区)五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四)建立完善全省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和运行机制,以及相关管理和监督保障制度,精简优化政务服务流程,规范政务服务行为。

  (五)负责全省政务服务网络系统的统一规划,指导市、县政务服务网络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六)负责管理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省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进行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监督管理。

  (七)负责省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便民服务及相关事务的行政效能监察,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分析评估和绩效考核。

  (八)承担省政府政务改革和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九)承办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政务办设4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处。

  负责机关文电、文稿起草、会务、档案、机要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务、人事、纪律监督、绩效管理、教育培训等相关工作;承担财务、后勤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政务服务管理处。

  拟订全省政务改革和管理的政策、制度,指导推进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推进省、市、县、乡镇(街办)、村(社区)五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承担省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对政务服务管理的调查研究、评估分析;指导市、县政务改革和管理工作。

  (三)信息网络管理处。

  负责全省政务服务网络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拟订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推进多级联动网上审批;建设政务云基础设施平台;负责便民服务事项的网上发布管理;承担电子政务建设绩效评估工作。

  (四)监督检查处。

  承担省级行政职权、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事项的过程、流程监督和跟踪督办工作;承担行政电子政务监察工作;对省政府各部门行政职权运行、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等行政效能进行监察、问责;对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受理行政职权运行、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的投诉、举报,协助有关部门查处违规、违纪、违法等问题;组织开展相关分析评估和绩效考核。

  三、人员编制

  省政务办机关行政编制为2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处级领导职数4正4副。

  四、附则

  本规定由山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山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分享到: